2016年3月22日 星期二

4/16~4/17國土計畫工作坊

/地球公民基金會

《國土計畫法》在去年底通過了。然而,國土法框架式與價值指引的立法方式,其內涵仍有待後續的子法規來充實;而「全國國土計畫」訂下全國土永續利用的管制策略與基本原則後,實質的空間計畫,以及現實中每筆土地所屬功能分區的指認,也仍待各地方政府擬訂的「直轄市、縣(市)國土計畫」與「國土功能分區圖」來落實。這一整套仍充滿變數的架構,與投入的執行效能,在在都影響著國土法之後的作用。我們若期待國土法能擺脫過去區域計畫法執行不力的陰影,公民們的課題其實才剛開始。

《國土法》本身無法成為一切土地爭議的單一解答。它是否能突破《區域計畫法》的包袱與既有行政體系的窠臼,朝著促成台灣人地和諧共生的理想前進?國土亂象盤根錯節的根源,有沒有可能藉行政院國土計畫審議會的跨部會平台,找出解決的契機?政府的規劃需考量社會經濟、環境生態與民眾的財產權、生存權等諸多面向,而公民站在第一線,該如何看待空間計畫?你、開始摸索了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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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www.cet-taiwan.org/node/2359


《國 土計畫法》在去年底通過了。然而,國土法框架式與價值指引的立法方式,其內涵仍有待後續的子法規來充實;而「全國國土計畫」訂下全國土永續利用的管制策略 與基本原則後,實質的空間計畫,以及現實中每筆土地所屬功能分區的指認,也仍待各地方政府擬訂的「直轄市、縣(市)國土計畫」與「國土功能分區圖」來落 實。這一整套仍充滿變數的架構,與投入的執行效能,在在都影響著國土法之後的作用。我們若期待國土法能擺脫過去區域計畫法執行不力的陰影,公民們的課題其 實才剛開始。
《國土法》本身無法成為一切土地爭議的單一解答。它是否能突破《區域計畫法》的包袱與既有行政體系的窠臼,朝著促成台灣人地和諧共生的理想前進?國 土亂象盤根錯節的根源,有沒有可能藉行政院國土計畫審議會的跨部會平台,找出解決的契機?政府的規劃需考量社會經濟、環境生態與民眾的財產權、生存權等諸 多面向,而公民站在第一線,該如何看待空間計畫?你、開始摸索了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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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國 土計畫法》在去年底通過了。然而,國土法框架式與價值指引的立法方式,其內涵仍有待後續的子法規來充實;而「全國國土計畫」訂下全國土永續利用的管制策略 與基本原則後,實質的空間計畫,以及現實中每筆土地所屬功能分區的指認,也仍待各地方政府擬訂的「直轄市、縣(市)國土計畫」與「國土功能分區圖」來落 實。這一整套仍充滿變數的架構,與投入的執行效能,在在都影響著國土法之後的作用。我們若期待國土法能擺脫過去區域計畫法執行不力的陰影,公民們的課題其 實才剛開始。
《國土法》本身無法成為一切土地爭議的單一解答。它是否能突破《區域計畫法》的包袱與既有行政體系的窠臼,朝著促成台灣人地和諧共生的理想前進?國 土亂象盤根錯節的根源,有沒有可能藉行政院國土計畫審議會的跨部會平台,找出解決的契機?政府的規劃需考量社會經濟、環境生態與民眾的財產權、生存權等諸 多面向,而公民站在第一線,該如何看待空間計畫?你、開始摸索了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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